2017年东莞市虎门镇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东莞市虎门镇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小学
1、报名
(1)报名时间
进城务工人员、企业人才适龄子女: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5日;申请通过优惠政策、特殊群体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提交申请时间为5月22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
虎门镇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申请跨学区借读的,报名时间为5月6日(星期六)。
(2)报名地点
具体安排见附件2。
(3)报名办法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
①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的,由家长带其适龄子女和与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东莞市虎门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按规定时间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②申请跨学区借读的,由家长提出借读申请,并带齐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东莞市虎门镇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到虎门教育办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贴上一寸免冠彩色相片。
特殊群体适龄儿童、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可在虎门教育网转学栏下载相关表格)。其中,中央、省属单位,虎门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企业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类人员的非虎门籍子女,由单位派专人统一到教育办一次性交验资料报名。各社区中小型骨干企业由社区派专人办理,虎门商会会员单位(企业)由虎门商会派专人办理,一次性交验资料。
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的随迁适龄儿童: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报名系统的积分结果无异议后,限期内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房管所一楼)提交基本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2、录取
虎门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入读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或其他农村社区公办学校的,由各校依照镇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申请跨学区入读城区公办小学的,由教育办统筹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非虎门户籍适龄儿童,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规定的条件及原则、程序,由镇教育办录取,7月15日发放入学通知书,特殊群体及享受优惠政策申请人在教办领取;积分制申请人按网上公布的录取学校,到相应学校领取,当天未领取入学通知书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初中
1、报名
在虎门镇小学就读具有虎门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在虎门镇外小学就读,志愿回虎门镇升读公办初中的虎门镇户籍应届毕业生:5月20日至30日(节假日除外)期间,到虎门镇教育办公室义务教育室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学生本人的一页,用A4纸);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信息表(学校盖章);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档)。
小学应届毕业的特殊群体子女及享受虎门镇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5月22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到虎门镇教育办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小学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读公办初中:积分制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报名系统(简称“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人对报名系统的积分结果无异议后,限期内到到虎门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虎门房管所一楼)提交基本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初中在读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插班入读公办初中(只限初二年级):同上。
2、录取
镇教育办依照镇制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录取,并统筹安排就读学校,7月1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