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幼教网

全国站
幼教网

2017年中山市入户的七种方式

家长帮中山站 2017-12-23 19:46:33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中山入户的七种方式,希望对宝贝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本期的入户指南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落户中山的七种方式: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投资、纳税入户、积分入户、人才入户、荣誉人员入户、投靠入户和亲友搭户。

  0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2016年12月7日开始实施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入户中山。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3年社保+3年居住证+自有住房(三者缺一不可)

  注意事项

  1.居住证和社保连续办理36个月的时间前后间隔不能超出3个自然月,否则视为不连续。

  2. 申请人的自由住房不需要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综合验收,但是无房产证者需要带房屋备案表。

  02投资、纳税入户

  根据企业的投资与纳税额每年给予一定的入户指标。

  投资、纳税入户条件

  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相应入户指标:

  1、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

  2、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

  3、属规上限上、十二行业(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4、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5、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最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6、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7、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03人才入户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

  人才入户条件

  1、在我市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除外);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身体健康;

  3)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①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干部);

  ② 非全日制毕业(非干);

  b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c取得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d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04积分入户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儿童随行卡办理、社会教育、基础教育等九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违法犯罪两项内容。

  入学、承租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积分入户条件

  积分累计达到60分的流动人员,提出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市缴纳了社会保险费(派驻中山市分支机构,可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或双方父母在中山市拥有合法房产;

  (二)申请人在中山市有合法职业连续满3年的(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居住证为标准)。

  05荣誉人员入户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荣誉人员入户条件

  在中山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06投靠入户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投靠入户条件

  共同在中山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07亲友搭户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亲友搭户条件

  搭户情形:

  1、在中山市没有自有住房但符合我市入户政策或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户口可落所属单位(企业)集体户,或所属镇(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经产权人同意,向申请入户所属镇(区)亲友搭户。

  2、市内户口人员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所属辖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挂靠在户口所属同一镇(区)亲友家庭户。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栏目推荐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