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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生态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通知

家长帮天津社区 2018-01-17 18: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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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8年天津市生态城公办小学入学登记通知,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施办法》(2017年10月)文件要求,结合生态城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生态城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办法

  (一)登记对象

  持有生态城居住证的外省来津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拟于2018年9月在生态城小学就学。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4:30。

  根据今年工作要求,登记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受理。

  登记地点:全民健身中心(安正路滨旅产业园2号楼,原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旁)。

  (三)登记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

  1.生态城居住证

  由生态城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不能作为居住证使用,不予受理。

  2.户口簿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户口和其随迁子女户口如未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3.居住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生态城自购房屋居住的,须提供独立产权住宅的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生态城租赁房屋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工作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须提供在生态城的务工就业证明,具体如下:(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学生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开具的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生态城生育服务登记证。以上证件提供一种即可。

  6.照片

  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7.预防接种证(一年级提供)

  天津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籍证明(转学提供)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卡(学籍系统下载打印)或学籍证明(含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就读年级和班级、全国联网的学籍号),并加盖现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二、就学安排

  此次入学申请登记只作为统筹安排的依据,我们将依据辖区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结合区域教育资源,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在生态城自购房屋居住,但在滨海新区其他区域工作的,视学位情况安排。

  按照惯例,正式入学报名工作仍将于2018年5月开始,届时我们将对入学材料进行复核,并对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情况进行核查。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 2018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2.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的入学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登记。

  3.登记结果请于12月份下旬关注滨海新区教体委网站(http://www.tjbhxqjtw.com/)。

  4.本办法解释权归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局所有。

  咨询电话:66196632、25265007、67288920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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