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指南
家长帮天津社区
2018-01-17 19:57:11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2017年天津市武清区随迁子女幼升小入学登记指南,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序号 | 类别 | 具体内容 |
1 | 设定依据 |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
《2017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 ||
2 | 申请条件 | 1.年满6周岁、具备正常接受学校教育能力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
2.父母持有武清区居住证,在武清区务工就业,且在武清区有合法居所,并已在天津市缴纳社保。 | ||
3 | 申请时间 | 5月20日-21日 |
4 | 办理时限 | 查验证件后一周内下发入学通知书 |
5 | 咨询方式 | 看学校网站或直接拨打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 |
6 | 受理部门、地址 | 各招生学校、具体地址见学校网站 |
7 | 受理部门联系电话 | 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 |
8 | 申请材料 |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在本区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 ||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 ||
9 | 是否收费、依据及标准 | 否 |
10 | 基本流程 | 张贴招生简章—办理登记手续—查验报名证件—公布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 |
11 | 示范文本 | 无 |
12 | 能否网上申报办理 | 否 |
及申报网址 | ||
13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武清教育局普教科,电话60911872 |
14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