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2018年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划重点)
2018年广州市白云区积分制入学意见征集稿(划重点版)
1、积分对象:户籍为广州市以外(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在我市居住、就业,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或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积分录取标准:按照积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申请的志愿以及2018年本区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申请条件:
(1)孩子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申请人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
(3)《广东省居住证》截止8月31日连续满1年
(4)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白云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
4、申请程序
网上报名(3月31日截止)→资料预审(相关部分审核)→资料初审(申请人带资料去审核)→资料审核(相关部分审核)→积分公示→积分复查和公布(申请人有异议可复审)
5、填报志愿
(1)指定网站“积分入学信息系统”填报志愿
(2)填报原则:以居住地(街、镇)为原则,选报居住地所属片区辖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民办学校志愿
(3)记得按规定时间在“积分入学信息系统”确认志愿
6、学位安排顺序: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
积分分数高低→(相同)→《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年限→社保年限→稳定职业年限→学历得分→出生日期先后
7、学位分配批次
(1)第一批:“满5年”(5年居住证、5年社保、稳定职业、符合计生);
(2)第二批:普通积分(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
(3)补录:如有剩余学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剩余学位进行补录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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