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与答
2018年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高中招生录取方案调整工作问与答
·今年我市小学、初中如何招生入学?
答: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制定本区工作方案,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各区将通过科学划定施教区、统筹校长和教师流动、名校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办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今年将继续按照两个“不低于”(电脑派位学校数不低于去年、电脑派位计划数不低于去年)的原则,推行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4月9日至13日,各区教育局将公布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民办学校如何招生入学?
答:(1)民办小学和初中均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2)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由所在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3)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为2:8。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学校都有哪些规范要求?
答:义务教育学校应继续严格落实“六不”要求:(1)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前开展招生工作及签约录取学生。(2)不得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包括初中校进小学、小学进幼儿园进行招生宣传,利用或委托利用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进行招生宣传)。(3)不得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测试。(4)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5)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应均衡师资、均衡生源。(6)不得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以上六条将作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基本要求和学校公开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发现相关问题,请保留证据并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有学校通知家长,如有意向入学,可以承诺进快班或者实验班,可以吗?
答:《义务教育法》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不得分设或变相分设快慢班、重点班或实验班,必须做到阳光招生、平行分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2017年,市教育局在全市初中学校部署了均衡分班工作,取得了很好效果。2018年,将继续巩固现有成果,将均衡分班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点督查内容。教育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如发现学校以任何名义分设快慢班等,请家长保留证据,及时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教育部门将予以查处。
·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如何查询各区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及招生方案?
答:各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施教区并向社会公布;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区教育局将制定并出台本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可在各区教育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儿童入小学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小学招生什么时间报名?
答:南京市城区小学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2—13日两天(周六、周日),其他区可参照执行。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
符合下列情况,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时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本市户籍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除带孩子以外,还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