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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虹口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虹口教育 2018-03-19 1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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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虹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提供帮助和服务,特编写本问答。

  一、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018年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对口小学或教育局提出缓学申请。

  所有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3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事先请关注本区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如在幼儿园做信息登记时,发现适龄儿童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无法在园最终完成信息登记的,请持相关证件前往区指定信息登记点完成信息修改及登记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

  未入园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先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您孩子的相关信息所属区后,再携带相关证件,前往该区指定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2018年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

  虹口区各街道指定入学信息登记点:

  街道地址咨询电话具体接待时间办理对象

  北外滩张桥路301号

  (张桥路小学内)653539824月8日-23日

  8:30--11:30

  13:30--16:30

  1.未在本市入园,且儿童数据信息已导入本区招生报名系统的对象;(先拨打咨询电话,确认信息已导入本区。)

  2.已在本区入园,因关键信息修改而无法在园完成信息登记的对象。

  嘉兴

  广中广中支路140号

  (广中路小学内)66391117

  川北

  欧阳祥德路141号

  (祥德路小学内)65220919

  曲阳

  凉城凉城路1201弄79号

  (凉城第四小学内)65263351

  江湾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已完成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请登录www.shrxbm.cn及时上传学生照片,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入学相关信息。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础教育】”

  完成信息登记,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或民办小学面谈的重要依据。如家长上传照片符合要求,可直接作为入学后注册学籍需要的照片;如家长难以上传规定格式照片,至少保证上传儿童照片的头像清晰可辨,不会影响入学报名,待入学注册学籍后再采集规定格式的照片。

  二、今年如何实施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

  幼升小公民办同步招生主要包括统一入学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等环节。

  1.统一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并在“入学报名系统”的“学生照片上传”栏目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照片。

  2.同步网上报名: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同步进行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和民办小学面谈:5月19日-5月20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也是民办小学面谈日。

  5月21日起,公办小学对第一次通过验证的本区“人户一致”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入学告知信息,民办小学陆续发送录取确认信息。

  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三、符合本区统筹安排“人户分离”按居住地入学的对象有哪些?

  小学:申请在实际居住地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3日),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须跨区或跨本区联合招生地块。

  初中: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就读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3日),且就读小学与实际居住地须跨区或跨本区联合招生地块。

  四、如何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就读初中?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须明确作出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8年4月23日。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初中入学:家长须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申请跨区就读的学生家长须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办理截止日为2018年4月13日。

  具体登记入学办法详见本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

  五、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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