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南开区公办小学随迁登记办理指南(2)
一、登记对象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18年4月
2.具体登记时间、地点及登记方法请关注2018年3月在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应该诚信报名,真实提供相关证件和填写信息。南开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一所公办小学就读,学校于2018年6月下旬电话通知居住证持有人到指定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备注:自2017年暑期起,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必须具备以上五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