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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杨浦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通知

杨浦教育 2018-03-28 13: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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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海市杨浦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杨教[2018]1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区域招生办法公布如下,请适龄儿童家长按规定办理报名验证手续。

  一、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报名办法

  (一)信息登记

  适龄儿童家长于4月8日——4月23日期间,在就读幼儿园完成孩子网上入学信息登记,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区指定登记点(长岭路50号,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三)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验证时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验证地点:打虎山路第一小学低年级校区(阜新路38号)

  请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

  验证对象:未报名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含报名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未在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按“2018年杨浦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范围”对已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区指定报名验证点对已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的、居住在指定街道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证明,同时,适龄儿童须持有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一类条件:

  1.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区教育局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本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全部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儿童本人身份证明和监护人户籍材料或《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等材料在区指定报名验证点验证后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残疾儿童,凡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适龄儿童到杨浦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扬帆学校:延吉五村48号电话:55223752)验证,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学校就读;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5月21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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