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民办远东学校2018年招生方案
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8〕9号文)、《2018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2018年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原则,认真执行市、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三、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上海市户籍儿童或符合在上海就读小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儿童。
2.初中六年级招生对象:上海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或符合在上海就读初中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20人,4个班;
2.初中六年级计划招收145人,4个班;
五、报名时间:
根据市教委要求,2018年本区民办初中、小学继续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5月4日-6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六、收费标准:
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学费为每学期10200元;初中六年级新生的学费为每学期11500元。
七、操作程序:
1.学校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小学:69900132;初中:69900103),接受学生(或其监护人)来电或来人咨询。在市教委规定时间内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展示学校办学情况并宣传和解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校园开放日”时间:小学:4月14日下午13:00;4月22日上午9:00;初中:4月14日上午9:00;4月22日下午13:00)
2.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规定,通过学校网站的招生专栏、“信息公开”专栏,如实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招生方案(含报名所需材料)、招生简章、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3.面谈时间为5月19日-5月20日。面谈程序严格符合规范要求,不涉及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面谈对象为填报第一、第二志愿的学生。报名成功后,家长须于5月1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近期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面谈。
4.学校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严格遵守“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学校不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各方面综合评价学生,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由学校行政会、董事会集体研究,确定学校录取新生名单。
5.学校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录取通过。学生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工作,逾期视作放弃。
6.学校于5月28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
7.领取新生入学材料后,学校向新生发出书面正式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