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增城区积分项目办理指南4:居住条件
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积分项目办理指南4:居住条件等
项目4-1:办理“居住条件”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居住条件”项目①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在我区有合法自建或自购住房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申请人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上的地址,由区国土规划局人员根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录入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上的地址查询申请人的房产信息,并录入申请人的项目分数。未办理房产证的申请人可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已在区国土规划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地址。
四、核定单位:区国土规划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020-82629862
项目4-2:办理“居住条件”积分指南
一、办理内容: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入学,办理“居住条件”项目②积分。
二、对象: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在我区租房居住的来穗人员。
三、需提供资料及受理方式:申请人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进行拍照,并上传到“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
四、核定单位:各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五、办理流程:
六、咨询电话:详见下方列表
七、说明:来穗人员租赁房屋时要主动向屋主提出出租屋登记要求,并到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方能参与“居住条件”项目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