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增城区积分项目积分细则6:户籍资料
增城区政府官网
2018-04-08 14:39:57
2018年广州市增城区积分项目积分细则6:户籍资料
项目6:“户籍资料”积分细则
(区公安分局)
一、条件。申请人子女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户籍(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以“公安部门系统”登记为准。
二、计分方式。
户籍资料项目计分标准分为两档:
(一)“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的积分入学申请人子女姓名与公民身份证号码两项内容与“公安部门系统”登记姓名与公民身份证号码内容均匹配一致的得5分;
(二)“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录入的积分入学申请人子女姓名与公民身份证号码两项内容与“公安部门系统”登记姓名与公民身份证号码内容均匹配不一致的得0分。
(三)所有证明资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止。
三、需提交资料。申请人在“增城区积分入学系统”填报积入学申请人子女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两项内容。申请人需准确填报有关信息,因申请人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积分错误的由申请人负责。
四、其他。申请人需及时关注积分情况,如对审核结果和积分有疑问或异议的,在规定时限内持积分入学申请人子女的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尚未办理的不需提供)到增城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一中队办公室办理复核,地址:增城区荔城街金徽路3号,联系电话:020-8262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