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黄埔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2)
六、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材料
申请人提供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有效期满一年的就业登记证明(此项如属资格审核项要提供,不属于则可不提供),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事登记证明。
七、专业技术职称材料
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查询后截图(附上网址),如果系统无法查找到数据,则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属省外来穗人员,必须先申请资格确认,提供《确认申报表》原件。(资格确认指南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zc/gzzcbszn/201108/t20110818_172076.html)。
八、国家职业资格材料
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在国家、省、市职业资格证书官方查询网站的证书真实性核查结果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网站地址信息)
九、纳税情况材料
近3年度生产经营累计缴纳税额或近3年度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以纳税年度所属期为准,一年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十、随迁子女学籍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学生基本情况表”,小升初申请人到子女就读学校(限本区小学)开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十一、志愿服务材料
指定的志愿服务网站系统查询并截图,必须含网站地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时长信息页面(志愿服务时长统计时段为2015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十二、企业加分材料
公司或企业名称必须是纳税部门登记的全称,提供公司职位证明材料(含劳动合同、盖有公司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在职证明(证明材料需明确说明“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如无明确说明,视为普通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