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黄埔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对象说明
2018年广州黄埔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对象的有关说明
一、申请适合对象
(一)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来穗人员;
(二)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至今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三)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
二、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一)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二)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三)2016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2010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四)2010年1月1日前办理的《广州市暂住证》,有效年限按“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连续计算。
三、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一)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共同拥有产权的固定住所;
(二)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居住在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本人或配偶或夫妻承租并持有效满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四)单位宿舍需提供有效的单位房产证或有效满一年以上租赁备案及单位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的;
(五)居住在宅基地的房屋需提供社区(村)集体或宅基地物业等房产物业证明,还要加上社区(村)出示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盖章证明的。
四、在黄埔区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
(一)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有效满一年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在本区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其他从事创业活动者。
五、在黄埔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一)在本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二)驻黄埔区企业或单位在本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任何一个险种);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六、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学籍
申请入读初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就读且今年小学毕业,提供在校证明《学生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