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滨海新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开始招生
根据《天津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滨海新区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8年滨海新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将于4月16日开始。4月10日至15日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门前显著位置上都会张贴各园的招生简章。
一、 招收对象
各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收对象为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招收条件
凡是符合以下两个报名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
1.具有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户籍,其户口与自己的父母或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户籍属于招生简章中所公示的对应派出所管辖的适龄幼儿。
2.具有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户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址须属于招生简章中公示的对应派出所管辖区域的适龄幼儿。同时须持有房屋产权证或拆迁证。
三、招收步骤
今年的招生共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是4月16日(周一)上午9:00至下午4:00,4月17日(周二)上午9:00至下午4:00,4月18日(周三)上午9:00至下午4:00塘沽、汉沽、大港各区域的家长在网上对适龄幼儿进行信息采集;
第二步是4月21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3:00到拟报幼儿园进行资格验证;
第三步是4月下旬进行电脑随机等额派位录取,届时将有区人大、政协、公证处及家长代表对电脑随机等额派位的录取过程和结果予以现场公证和监督。
各园具体公布的招生简章,请家长在4月10日—15日到各幼儿园认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