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实验一小2018划片招生通知 (2)
接收对象
(一)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
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在一起,其“户口本地址”与“父亲或母亲的房屋产权证明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是同一地址。)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户籍地适龄儿童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中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购房交易并取得房产证及对应户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二)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在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且符合参照“三对口”政策接收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参照“三对口”政策即: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补充说明
1.转学生不进行网上报名,家长于4月开始可到学校进行登记。
请我校招生范围内的一年级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转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登记,若错过报名时间,我校可能会出现因招生名额满员而无法接收的情况。
2.今年按照“三对口”入学的学生,我校将在9月1日后对其“三对口”入学证明材料的进行复审,届时,若出现住房出售或户籍迁移等任何原因造成的不符合“三对口”入学政策,由区教委重新安排入学。
招生咨询电话:68682801 68606437
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