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天津武清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幼教网为您整理了关于做好天津武清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希望对宝贝的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类型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管理,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8〕9号)要求,现就2018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原则上招收具有武清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接收具有武清区合法固定居所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子女和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子女。招生年龄为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18年全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4月21日—27日。招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幼儿园自行制定。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自行确定。
(三)报名条件
适龄幼儿入园时,须提供武清区居民户口簿和武清区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报名。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可以根据本镇街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具体招生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要依法依规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
要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落实对幼儿园入园、编班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录入新入园幼儿信息。
(二)要严肃幼儿园招生工作纪律
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严肃工作纪律,签订教育招生工作廉政承诺书。各镇街要根据生源情况和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统筹协调镇街内幼儿园招生工作。
(三)要切实落实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幼儿园要在招生前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公布时间不少于5天。要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四)及时上报幼儿园招生相关材料
要结合本镇街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一类幼儿园于4月12日前,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教育中心806室),民办二类及托幼点将招生简章报送至各镇街教育办公室,由各镇街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核。各单位请于5月10日前,将《武清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wqyjfjx@126.com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