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盐田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2018年深圳市盐田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学位申请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招生办法
各学区申请人都可将外小填为第一志愿。将外小列为第一志愿的,分为Ⅰ类(学区生源)和Ⅱ类(非学区生源)两类:
1.Ⅰ类:约占招生计划的60%,面向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Ⅰ类申请人不足60%,多出名额纳入Ⅱ类,面向其它学区招生。
注意: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外小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外小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购房时间截止至申请学位当年4月1日。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19年及以后的外小秋季学位申请,学区租房认可时间为3年以上。
2.Ⅱ类:约占招生计划的40%,面向区内非外小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Ⅱ类申请人未能录上外小的,按申请人所填学区志愿及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其它学校;若Ⅱ类申请人不足,从将外小列为第二志愿的申请人中,按积分情况依次录取。
3.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未能录取外小的和在外小学区租房不满3年的,可第一志愿申报海涛小学学位,参加积分排位。
(二)小一总招生办法
1.志愿填报时间:
(1)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的II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上午9点至4月27日下午5点,之后,Ⅱ类申请人申请通道将关闭。4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外小Ⅱ类申请人的积分情况。届时请外小Ⅱ类申请人关注自身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5月4日下午5点前将住房学区学校调整为第一志愿。
(2)其它小学和外小的Ⅰ类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是4月25日上午9点至5月4日下午5点。
2.志愿填报要求:
(1)申请人可填报2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所学校。为确保录取,2个志愿都须依次填满。
(2)除将外小Ⅱ类填报为第一志愿和外小学区生源因特定原因填报海涛小学的情形外,各类申请人的住房地址必须在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学校的学区内。若填报错误,第一志愿便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第一志愿,避免出现因第一志愿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3.录取原则:
(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
(2)各校学位(外小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受学位限制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设立“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学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学区调剂派位。
4.家长只需到第一志愿学校交验入学申请资料,无需到第二志愿学校再次交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