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龙华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非大学区)(5)
五、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安排?就读民办学校的学位补贴或补助政策如何?
(一)学位统筹办法
*深圳户籍: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它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
*非深圳户籍: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全区范围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
(二)学位补贴和“两免”补助及标准如何?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如何查阅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名单?
见《龙华区2018年民办学校一览表》。(附件4)
六、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按上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招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180号)及《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等相关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规模、统筹招生等因素制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班额,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二)公、民办统一招生。2018年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的学生,按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具有居住证的生源,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招收监护人无居住证的生源。
(三)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在7月6日公布公办学校录取名单和分流至民办学校学生名单后,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具体情况,统筹下达各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相关办法(此办法将在6月中下旬另文下发),遵照文件规定的统一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