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龙华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大学区)(5)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三)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合同)、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四)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4日)。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五)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