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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问必答

家长帮深圳站 2018-04-24 11: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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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问必答

  一、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家长需注意哪些事项?

  1.掌握招生政策。我区严格执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8〕180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请家长仔细阅读有关招生宣传材料,查询区教育部门具体规定和详细情况介绍。

  2.请在学区内的学校申请学位。学校招生片区以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为准,如有疑问向区教育局咨询或者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szns.edu.cn/)-招生信息-学区图查询栏进行查询。

  3.及时更新户证、居住、租赁等信息。在深居住地址变更后,应该及时办理深圳户籍市内迁移或变更居住证上的登记信息或以新的居住地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等。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请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如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有虚假,将会影响其学位安排。

  5.申请学位无需缴费。申请义务教育的学校学位,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

  2.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按当地国土房产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交验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提交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3.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4.适龄儿童父母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三、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深接受义务教育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凡年满6-15周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

  1.适龄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本市居住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家庭,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3.适龄儿童父母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适龄儿童父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备注: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请在我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此外,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以上规定办理。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及学籍有何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的规定,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足龄儿童将无法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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