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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

宝山教育 2018-04-26 16: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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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上海市宝山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2018年的新生入园招生工作,落实依法办园的要求,确保宝山区3-6岁常住学前儿童的受教育率逐年提高,特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

  一、招生原则:

  公开报名登记、区域联合招生、幼儿分批录取。

  二、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幼儿。

  三、报名地点:各幼儿园

  四、报名登记和录取时间:

  1.适龄儿童于4月21日-4月29日可以到相对就近的具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2.适龄儿童于2018年5月12日-5月20日到对口招生地段的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特殊孩子到乡镇指定的有特教点的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3.民办幼儿园于5月15日-6月15日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4.在镇教委和托幼学区统筹协调下,各公办幼儿园园于6月18日-7月31日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五、报名办法:

  1.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家长携适龄儿童,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及《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对口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非本区户籍的本市适龄幼儿,由家长携适龄儿童,带好户口簿、房产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或公租房入住证明或廉租房证明或动迁证明、幼儿出生证及《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对口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家长携适龄儿童带好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本区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的120积分证明、房产证明、幼儿出生证及《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对口的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4.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携幼儿、持护照、港澳居民通行证或台胞大陆通行证、父母在本区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幼儿出生证等原件到附近幼儿园作登记。

  5.各幼儿园须认真核查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幼儿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确保幼儿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六、录取协调方法

  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在招生计划有限的情况下,镇教委或托幼学区按照招生对象条件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确保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七、招生地段:

  具体请看宝教网公示栏或各幼儿园公示栏、网站。

  八、其他:

  1.本区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能坚持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不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幼儿园登记:

  海滨三村幼儿园(牡丹江路454弄81号,联系电话56174248)

  呼玛二村幼儿园(呼玛二村90号,联系电话56758774)

  密山幼儿园(宝钢十村16号,联系电话56691972)

  太阳花幼稚园(月浦四元路20弄76号,联系电话56195816)

  青苹果幼儿园(真大路333弄36号,联系电话65088998)

  绿森林幼儿园(高境路477弄3-1号,联系电话56881052)

  申花幼儿园(罗店镇市一路162号,联系电话66863522)

  金石幼儿园(金石路1301号,联系电话66873790)

  陈伯吹实验幼儿园(地址:长临路1236号,联系电话33874738)

  和家欣苑幼儿园(地址:红林路489号,联系电话66788506)

  淞南中心幼儿园(地址:淞南三村62号,联系电话56144574)

  荷露幼儿园(地址:顾北东路500弄19号,联系电话66048925)

  2.为缓解入园紧张的问题,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托班。民办幼儿园根据规模设置,班级数分布,可在解决3-6岁幼儿入园以后,有班级余额的情况下,到教育局报备后,可招收托班年龄幼儿。

  九、招生咨询电话:66592882、66592836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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