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嘉定区安亭镇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成立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2018年本镇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安亭镇201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招生工作,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镇入学工作。
二、幼儿园招生实施细则
1、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持有本镇招生区域内常住户籍,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持有与户口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4月23日前办理完成)。
2本市非本镇户籍,办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且父母或幼儿本人持有本镇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
3本市户籍,居住本镇招生区域内配住廉租房的。
4本镇集体户籍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严格以“两个合法稳定”为基本条件,对符合申请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根据《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嘉教〔2018〕5号),按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安排入园,未纳入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2、信息登记
2018年4月1日—4月27日,凡符合招生对象和招生类别要求,有意愿在本镇申请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均须登录“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平台”(http://yeybm.jdjy.sh.cn),阅读招生简章与登记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详见《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嘉定区就读幼儿园实施积分管理的暂行规定》(嘉教〔2018〕5号)。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4月27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截止日。
本区户籍幼儿如确因家庭困难而无法在4月27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可在5月14日—5月18日至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进行现场审验及信息登记。
3、入园验证
(1)凡申请就读本镇公办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家长可在4月28--5月11日通过“入园登记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本市户籍幼儿,家长须在5月12日带领幼儿,携带打印的《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及相应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6)至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对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