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区豫苗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豫苗幼儿园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2018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便民利民、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继续落实随迁子女的入园政策,充分利用现有合法的本园学前教育资源,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特制订我园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二.幼儿园概况:
豫苗幼儿园是一所上海市一级幼儿园,拥有9个班级的规模。园内占地面积5700平方米,户外场地1208平方米。幼儿园传承“多彩快乐”的课程教育理念,坚持“优质加特色”的办园目标,以“快乐运动、快乐生活、快乐学习、快乐游戏”基础课程建设和特色运动活动为抓手,以“游戏为乐、健身为乐、进步为乐、创造为乐”为导向,努力“让每一个孩子在快乐的发展中做最好的自己”。
三.招生年龄段:
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提示:本招生区域内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以入园体检卡为准)。
四.预计招收情况:
1.我园本次秋季招生预计招收小班75名幼儿。
2.中、大班幼儿根据规定的班额数可进行补充入园(补充入园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中班5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大班28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五.招生条件及需要材料:
(一)招生区域:仁恒运杰河滨花苑、鑫塔水尚两个小区(具体分布图附后)。
(二)必招条件:
第一档: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提供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接种卡、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第二档: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招生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第三档: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招生区域内适龄幼儿。
提供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和购房发票或在本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明、接种卡、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第四档:
幼儿本人暂无本招生区域内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提供材料: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备注: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三)自主招生条件(来沪随迁子女):
备注:在满足上述四档招生条件下学额有余的,本园可适当自主扩大招生范围,但需报备教育局审批,方可实施。
第一档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本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合法租住;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提供材料: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分值证明、房产证、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原件+复印件)
第二档
2.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有本学区内房产证且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幼儿的直系亲属,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提供材料: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房产证、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原件+复印件)
第三档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招生区域内合法居住(有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提供材料: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幼儿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