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秀涓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上海市青浦区秀涓幼儿园2018年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青浦区教育局2018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便民便利、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本学区实际情况,特制定《秀涓幼儿园2018学年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进行。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按照青浦区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数的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相关法规规定,我园将按要求将班额数控制在《青浦区2018学年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规定的范围内,不随意超计划招生。
3.关于来沪随迁子女的入园。
我园在保障本学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园的基础上有空余学额的,将依据来沪人员持招生区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满120分)、居住等条件依次满足入园。同时,幼儿必须持有招生区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二、招生学区范围
沪青平公路以东、油墩港以西、绕城高速以东的所属区域。(具体见2018青浦区学前教育学区示意图)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人数
小班:125名;中班:30名。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中班: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以入园体检为准),并符合以下招生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为我园2018年招生对象。
(三)招生条件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学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幼儿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备注:
(1)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招生条件依次招生。
(2)在满足前4条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无空余学额的,将不再启动自主招生程序。
(3)一旦发现伪证取消入园资格。
6、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学区内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我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登记入园。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按照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二级园标准收费,保育教育费每月175元。
四、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4月11日,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
2.4月16日,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托幼办审核。
3.4月19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入园有关原则、范围、对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报名的要求和日期等。
4.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夏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
5.5月23日,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6.5月26日、27日、6月2日,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由家长带领,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夏雨幼儿园进行审核确认,并填报与幼儿相关的其他补充信息。
7.6月23日,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8月15日前,幼儿园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五、招生工作组织领导
1.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认真、细致、扎实、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组长:周慧蓉
副组长:诸飞飞
组员:王岸峰、沈媛、王亮
2.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
3.开展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关于招生工作的培训。
4.与妇幼保健所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家长带好接种证以及本园体检证明携幼儿前往区妇幼保健所进行幼儿入园前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咨询电话:69719880;联系人:王老师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