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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2018年小学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家长帮论坛天津站 2018-05-07 13: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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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天津蓟州区2018年小学幼升小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制定我区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指导,以《市教委关于印发2018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津教委〔2018〕11号)文件为依据,加大区级统筹力度,以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每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区教育局为主,组织实施我区小学入学工作。

  (二)坚持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个适龄儿童授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报名时间

  全区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26日、27日(周六、周日)。

  四、招收对象

  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五、招生办法

  (一)城区直属小学登记入学

  1.城区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持有效证件到房产证服务片区学校登记。

  2.城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报名期间持有效证件到片区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适龄儿童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生活在一起,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户籍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4.本区以外天津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安排入学,确需在本区入学的,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无自有住房的,城内直属小学不予接收。

  5.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手续齐全并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蓟州区第七小学、蓟州区同乐小学登记入学。

  (二)镇乡小学登记入学

  镇乡小学招生范围由镇中心学校划定。

  1.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学校登记。

  2.“跨区、跨镇乡务工”人员子女手续齐全的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3.镇乡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手续齐全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三)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

  积极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育才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要,到育才学校登记,由育才学校和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六、报名手续

  (一)直属小学报名手续

  1.城区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均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渔阳镇土地管理所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2.城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天津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状况查询证明》(无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镇乡户籍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3.本区适龄儿童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生活在一起,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户口本(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父母双方的《天津市房屋所有权登记状况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4.“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城区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

  5.城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①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②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③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④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⑤蓟州区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镇乡小学报名手续

  1.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证。

  2.“跨镇乡务工”人员子女需要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交费凭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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