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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崇州市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 (2)

家长帮论坛成都站 2018-05-07 15: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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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进城务工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答: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七、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什么?

  答:本《实施意见》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目前,我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已开通社保自助查询业务,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参保缴费证明经网上验证后生效。

  八、居住房产证明具体包括哪些?

  答:按有关规定,“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书、房屋登记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公租房或廉租房租赁合同,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和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等。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等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国土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产权证书等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怎么办理?

  答: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本政策解读中第四条之规定重新提交申请。

  十、学籍证明是否要求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答: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其它年级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不再需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章。

  十一、在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或者隐瞒相关事项怎么办?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家长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崇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 ... 89529f35075d5.shtml)也可以电话咨询或到崇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当面咨询相关政策。

  该文件的解读机构为崇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咨询电话为:028-82313235。

  咨询地点为:崇庆中路148号崇州市教育局(二楼)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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