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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幼儿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青浦教育 2018-05-07 1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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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幼儿园2018年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市教委相关精神、《青浦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青浦区2018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特制订青浦区香花桥幼儿园2018学年(即2018年9月入学)新生入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区域

  香花桥街道香花桥社区

  二、招生年龄段

  小班:2014.9.1—2015.8.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人数

  3个小班,共75名幼儿

  四、学校概况

  香花桥幼儿园是青浦区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地处香花桥街道池泾浜路168号。

  五、幼儿园收费标准(详见幼儿园收费公示)

  (1)保育教育费:175元/月;伙食费:按照实际天数收取10元/天。

  (2)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六、入园条件及材料

  (一)必招范围(本地幼儿):

  第一档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即:户主为适龄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第二档

  户籍在本区内幼儿。即:户口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出生证、接种卡

  第三档

  住房在本区内幼儿。即: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第四档

  幼儿无户口,实际居住在本区。即: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村和街道敲章证明)、出生证

  (二)自主招生范围(来沪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事业科同意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

  第一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有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第二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且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第三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户口本、接种证、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备注:

  1.来沪家长及随迁子女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必须在香花桥街道香花桥社区辖区内。

  2.如幼儿父母一方持有2018年1月1日后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需同时提交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7.7.1-2018.6.30期间),不含补缴,或者三年《灵活就业证明》。

  (三)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户籍幼儿的入园:法定监护人在本镇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域购房或合法租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国户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香花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登记入园。

  五、招生流程及时间安排

  ?按青浦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4月16日前与街道事业科共同确定招生方案,并由事业科确定盖章。

  ?4月16日将招生方案交区教育局审核。

  ?4月18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区域范围、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标准及招生电话等。

  ?4月19日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登记公告。

  ?4月20日至5月4日,家长通过访问网站或关注香花桥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5月23日,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5月26日、27日、6月2日上午,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6月23日,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月14、15日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随迁子女)。

  六、招生热线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9700049

  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琦

  组员:李春梅胡卫红吴红英倪萍

  八、关于中、大班补充入园

  1.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需登录“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幼儿信息登记。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2.转园或插班的条件: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适量。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

  九、其它补充说明

  1.本招生方案依据市教委相关精神以及“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18学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并实施。

  2.本方案由香花桥街道事业科协同本园研究商讨后确定。

  3.2018年青浦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启用“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采取“网上信息登记+现场审核”的形式。每名幼儿限报学区内1所幼儿园,5月4日为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日。凡符合招生条件,有意愿就读香花桥幼儿园并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由家长带领孩子,并带好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租赁证明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到香花桥幼儿园办理材料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经审核后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为青浦区香花桥幼儿园!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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