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幼教网

全国站
幼教网

2018年青岛市莱西市小学幼升小招生方案(2)

家长帮论坛青岛站 2018-05-13 14:39:03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若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调剂后学生数超出学校招生容纳能力,则由本初中学校组织人员对整体划拨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学校招生区划范围内无正式住房证明的学生将由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户籍和住所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应初中学校入学。

  6月28日以前,教体局基教办将城区初中2018级入学名单最终确认并发给各初中学校及各小学,由各小学通知学生及家长于7月14日、15日两天到各初中学校报到。

  按照山东省学籍管理规定,今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2.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城区初中入学规定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莱西四中、莱西七中、实验中学、城关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济南路中学)就读入学,按照《农村小学毕业年级学生进城区初中入学证明材料审核要求》(具体安排见附表6)由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统一提报相关材料,教体局将根据审核结果于6月28日前统一下发录取名单到各城区初中学校及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由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教育党总支通知学生及家长于7月14日、15日两天到各录取初中学校报到。莱西市外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市初中学校入学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同时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号、小学毕业学校、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6月11日以前到教体局基教办审核并安排就读学校。

  未经基教办审核的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将不予在城区初中学校注册学籍。

  3.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为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2018年莱西市实验学校继续招收初中部学生,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3-14日,招生对象为区划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见附件2)。报名时应带齐相关证明材料(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原件以及复印件)。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到莱西市其他学校报名。

  实验学校初中部2018年不招收在校寄宿学生,也不再接收区划范围外学生报名申请。

  4.继续进行“初高中七年一贯制教育”体制试点。2018年莱西七中和实验学校、济南路中学与莱西市实验学校、城关中学与莱西一中继续实行“初高中七年一贯制教育”体制试点。招生对象为学区内整体划拨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入学条件的区划片内学生。参与七年一贯制试点的学生在初四学年时由对口高中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招生数量保持普职比例大致相当。

  5.足球后备人才招生。根据《青岛市中小学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办法(暂行)》有关要求,今年莱西七中、实验中学、莱西四中和济南路中学四所学校各招收7—14名足球特长生,招生范围面向全市小学毕业生。(具体招生方案见附件4)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8〕29号)要求,2020年取消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特殊教育学生招生办法

  1.做好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莱西市特教中心、青岛市中心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与普通小学同时招生。莱西市特教中心今年计划招收轻度或中度智力残疾辅读班一个,8—14人,直接到莱西市特教中心报名(联系电话:88497818、88497067)。盲生、聋生需先到莱西市教体局基教办报名(联系电话:66036082),然后由基教办向青岛市中心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8日、9日。

  2.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招生工作。申请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根据自身情况到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进行评估鉴定(肢体残疾、言语及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分别到市人民医院骨科、耳鼻喉科、眼科评估鉴定,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到市立医院精神科门诊评估鉴定),由家长持《莱西市特殊儿童入学健康评估表》向所在学区的普通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报名时间与小学招生报名同步。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材料。各学校要安排人员,深入所辖村庄和社区(居委会),摸清残疾儿童底子,分类建立台帐,填写好《莱西市6-15周岁残疾儿童调查登记表》(附件3)留存备查。要依法督促并落实残疾儿童于开学前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小学报到。对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进行送教上门,按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注册学籍,确保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做好各项招生工作,确保区划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就近入学。各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认真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解决好流动人员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问题。

  (二)严格招生程序,实行阳光招生。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整体形象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维护招生秩序。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工作安排、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等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报名材料,严禁招收区划外学生,严格控制农村学生向城区学校不合理流动。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在报名过程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批次,本报名批次需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向招生责任共同体学校分流。责任共同体内学校同时暂停招生,本批次电脑录取结束后再顺延进行。城区学校在每一批次招生结束后要将招生结果和空余学位数及时向社会公示,同时报市教体局基教办。

  (三)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29号)精神,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除确实存在一定困难的城区学校外,其他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起始年级要实施小班化教育。实行小班化教育的学校,每班不超过40人。其他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四)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招生办法必须报教体局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民办学校招生广告、招生简章以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发布。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邴娟  电话:88486511

  特殊教育招生联系人:段伟力  电话:66036082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栏目推荐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