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2018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2)
四、材料要求
1.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各一页;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2.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户主页及“附记”页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房产证编号一定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前有“苏房权证吴中字”或“不动产权“。)
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4.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孩子家长信息的一面,孩子第一针记录一面,印在一张A4纸上。)
5.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6.两份小班新生报名申请表。
五、补充说明
1.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请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
2.如果父母无房(苏州户籍),且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是唯一居住地的,需要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依据)
3.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4.家长要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经核实材料有假,取消报名资格。
5.凡符合入园要求的,幼儿园将在7月8日(9:00-11:30、13:00-16:00)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发放适龄儿童入园通知书。
六、入园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66985007 联系人:张老师
66985137 联系人:孙老师
66985087 联系人:强老师、陆老师
开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