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站
幼教网

全国站
幼教网

2018年广州花都区西片中小学校招生细则(2)

花都区教育局 2018-05-21 10:40:47

小学家长最新升学资料下载

  4.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小区业主子女

  如果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有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入学。若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只能通过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途径入读公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民办学校。

  不服从教育部门学位安排、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父母(或监护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为适龄儿童(被监护人)选择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来解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三)小学招生地段。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公办小学招生地段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具体参照附件1-1,附件1-2(或见区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小学入学程序。

  1.本市户籍生: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按招生工作时间表要求的时间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的工作日时间前往居住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登记有效后按网上预约时段,按指引到学校或指导中心进行资料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27日(仅此一天)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

  2.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需参加我区“积分入学”的,可登陆花都区来穗局的积分入学网站进行申请,具体条件、操作、流程等,详见《花都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3.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请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选择“民办学校报名”进行报名。

  (五)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教育指导中心按“居住为主,户籍优先”原则安排本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对口地段小学;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统筹安排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户不一致”的户籍适龄儿童及政策性照顾、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

  先安排第一批,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批,如此类推。

  具体操作如下:

  1、第一批次(地段生):通过广州市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对地段生进行网上审核,地段生人数少于学位数,则剩余学位进行下一批次统筹。

  如果除前面所述的地段生的四类情况外,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数超出对口地段公办小学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按适龄儿童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其余的适龄儿童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前面所述的地段生的四类情况统筹时,按其所列情况的次序统筹安排。

  经第一批安排学位已满的学校不再参加第二批次的统筹安排。

  2、第二批次(统筹生):优先安排本镇户籍学生,有剩余学位再安排非本镇花都户籍学生,仍有剩余学位再安排非本区广州户籍学生。当同一户籍条件人数多于学位数时,参考实际居住状况。实际居住状况,按以下顺序安排:

  第一类,父母占有完全房产:①具有房产证明的;②具有集资房产权证的;③持有购房协议的;④持有拆迁协议(因拆迁,在原地段学校服务半径无其他房产)的;⑤持有宅基地证明的;

  第二类,直系祖辈完全房产:⑥儿童其父母无房产而与直系祖辈居住并为唯一居住所的(要具备资料:父母无房产查册证明、祖辈房产证明、与祖辈唯一居住证明)。

  第三类,父母租住房产:⑦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租住房屋有住建证明并在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现租住期内并唯一居住租住满一年(当年3月31日为止)、该租住房五年内未曾申请过学位(要具备资料:父母或监护人无房产查册证明、无自建证明、出租屋管理中心审核租住年限证明,租住房屋主近五年内除现租住户之外未申请过学位承诺书)。按《花都区保障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实施细则》。

  注:以房屋租购同权申请入学,须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安排学位,并且五年内不得再以该租住房申请学位。

  特别地,遇本细则未列出的特殊情况,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一般地,父母是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否则以法定其他监护人为准)

  经前二批安排学位已满的学校不再参加第三批次的安排。

  3、第三批次(政策性照顾生):参照户籍生,以志愿+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经前三批安排学位已满的学校不再参加第四批次的安排。

  4、第四批次(积分入学):按《花都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的流程进行。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相关推荐:

小升初试题、期中期末题、小学奥数题

尽在奥数网公众号

栏目推荐
首页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