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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西安市未央区学区划分及入学政策已经公布(2)

家长帮论坛西安站 2018-05-25 16: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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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对于现役军人子女,将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列入学区选择范围。

  ⑥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入学,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不能随班就读的要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实施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6.其它问题。

  ①购房:按照义务段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④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建议③④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7.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三)新生入学程序

  1.小学一年级:

  第一部分:未央区辖区内学校

  第一步:信息登记

  6月4-8日未央户籍学区内学生(含区内拆迁)信息登记,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到对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6月19-22日各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第二步:录取步骤

  6月19-21日:接收未央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6月26-27日:接受未央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果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

  6月28-29日: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三步:统筹协调

  6月30日-7月3日: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第二部分:经开区辖区内未央公办学校

  接收学区内原未央行政村村民子女入学。

  第三部分:开发区辖区学校

  经开区区域范围(东:贞观路  西:朱宏路  南:北二环  北:北三环和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

  6月4-8日经开区进行辖区户籍学生信息登记。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信息登记。6月19--22日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登记地点为未央路与凤城十路十字东北角保利拉菲公馆北门,经开区咨询电话:86529395。

  经开区内的学校有:西安经开第一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四路)、西安经开第二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环南路)、西安经开第三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佳苑小区)、西安经开第四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纬六路)、西安经开第五小学(未央路与凤城十路西南角)、西安经开第六小学(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区草滩一路)和西安市经开第一中学(现代农业开发区草滩园区草滩四路以西)。

  浐灞生态区内的学校学区已经划分,户口已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和新建楼盘业主子女于6月4-8日在浐灞半岛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户口未转入的入区企业员工子女、新建楼盘业主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于6月11-15日在浐灞半岛社区进行信息登记;审核合格后统一按照学区划分和招生程序入学。浐灞生态区咨询电话:83328167。

  经开区和浐灞生态区义务段入学招生时间和未央区同步。

  2.初中七年级:

  ①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

  ②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招生程序与小学的录取步骤相同。

  ③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未央户籍学生,返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月4-8日到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信息。未在未央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初中,6月11-15日持“四证”和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学区初中进行信息登记。

  3.补登

  户口迁入但未按时登记的适龄儿童于8月28日在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

  4.建立学籍

  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确保每一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人籍一致。

  三、民办学校新生入学

  1.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属于小区配建的民办小学,优先接收业主子女,在接收完业主子女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接收非业主子女;不属于小区配建的民办小学,根据家长咨询情况科学有序录取。

  2.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按照《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未教发〔2018〕126号)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合理研判本校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2018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4.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市、区教育局将进行专项督查,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依纪巡察。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5.加强政策宣传。义务段入学是一项法规性严、政策性强、管理要求高的重大民生工作,关乎千家万户的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校于5月30日对外公布新生招生公告和咨询电话,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咨询电话:86295003

  附件:

  1.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样表)

  2. 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

  3. 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节选)

  4.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

  5.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

  6.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中小学学区划分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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