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区2018年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含具体规定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西安雁塔区2018年招生入学政策,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雁塔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雁塔区户籍新生入学
1、小学
入学条件: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所需资料:家长(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区小学登记入学。
2、初中
(1)在雁塔区小学就读的雁塔区户籍应届毕业生:
所需资料:户口薄、《学生学籍档案》、《西安市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入学安排:由雁塔区教育局分配至学区中学。
(2)未在雁塔区小学就读雁塔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需要回本区就读初中:
所需资料:持户口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籍信息登记表》和小学毕业相关资料。
入学安排:于6月25日前到雁塔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
3、集体户子女入学
>>入学对象:
雁塔区户籍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
>>入学办法:
家长持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属于雁塔范围内集体户籍,在雁塔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属于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籍,在开发区下设的咨询登记点进行登记,由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登记时间:
6月4日—6月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及咨询电话:
1.雁塔区咨询登记点:西安东仪中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明德二路36号
咨询电话:85381962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咨询登记点:枫叶慧智社区1楼会议室
地址:西安高新二路枫叶苑北区南门东侧
咨询电话:88855897
3.曲江新区咨询登记点:曲江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36号
咨询电话:68660246
4.浐灞生态区咨询登记点:西安市浐灞丝路学校
地址:浐灞生态区雁鸣南路与草甸路十字西南角
咨询电话:89555005
>>有关要求
1.家庭购房且已交房者:请家长尽快将其及孩子户口转到购房地址,到对口学校申请登记。
2.家庭购房无法落户者: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3.家庭未购房者(或家庭购房未交房者):实际居住地为雁塔区内的租借房,小学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到对应登记点登记;初中提供户籍证明、无房证明(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到对应登记点登记。
>>注意事项
1.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报名登记不分先后顺序,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日期内按时准确注册登记。6月8日以后在雁塔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8月20日至8月22日到雁塔区教育局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6月8日以后在开发区范围内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具体情况咨询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
2.家长所提供所有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的入学资格。
3.凡因证件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
4、特殊问题
1、挂户、空户、假户口等非正常户籍
A.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B.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C.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
以上B、C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2、拆迁过渡人员
因城区拆迁改造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雁塔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入学申请、拆迁办证明、暂住地证明、租房合同及房主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土地证明复印件),由雁塔区教育局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