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沣东新城教育局2018年义务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告(2)
家长帮论坛西安站
2018-05-25 17:36:57
3、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请家长尽快将转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进行登记。如实在转不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提供虚假信息、证明、证件和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五、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除承担相应的义务教育学位外,剩余学位可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小学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
2、民办初中招生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并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沣东新城教育局义务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89108017 89108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