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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家长帮论坛天津站 2018-05-29 1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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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教网整理了关于天津北辰区2018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希望对宝贝升学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有品质的均衡,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招生入学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入学,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片,按规定的招生时间、地点和要求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民办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与小学招生同时进行。

  三、相关政策

  (一)2018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招生时间统一在5月26日~5月27日进行。

  (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的房主,以该房屋主要产权人为主安排子女入学。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6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

  (三)本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 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持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证和公安局出具的不能迁户口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小学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统一调配。

  (四)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县教育局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 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持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证和公安局出具的不能迁户口证明,由实际居住地学校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津入学,其父母须已经在入学前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学区片小学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天津合法居所的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天津的务工就业证明(含社保,缴纳时间需到预约登记前至少一年);

  5.天津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经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生源密集学校按照积分优先安排)。

  (六)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津入学,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因政府拆迁政策发生的搬迁且未还迁的,必须在原居住地所属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可先期在暂住地所属学校就读,房屋还迁后回原学校学习。

  (八)学校对报名适龄儿童实行登记入学,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学校一切没有收费许可的乱收费。

  (九)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各种名目设立重点班。班容量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杜绝大班额情况。

  (十)认真落实《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按时为新生建立学籍并纳入学籍系统管理。

  (十一)完善小学入学通知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确保招生工作的稳定。小学招生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的稳定。各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好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协调招生工作。

  (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按照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的要求,深入研究和做好融合教育,积极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提供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北辰特教学校只接收北辰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信访工作。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文件,领会招生政策,切实做好小学招生的宣传工作。各小学应在5月19日将招生简章张贴公布,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学校要设专人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妥善处理好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教育局要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乱招生、乱收费现象。禁止任何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禁止以假借寄宿等方式,招收片外收费学生;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形式招生;禁止学校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各小学要根据此意见,抓紧制定本校具体的招生实施方案,于5月16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情况

  一、瑞景地区学区划分

  辰昌路小学学区片:

  1.龙州道与辰昌路交口以北至龙州道与辰兴路交口以南。

  附近小区包括: 紫瑞园、瑞盈园。

  2.龙州道与辰兴路交口至辰兴路与龙泉道交口以西。

  附近小区包括:瑞益园、瑞康园、富山东京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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