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发布(3)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4 16:20:59
(六)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寄宿招生
在持续规范基础上,今年入学文件进一步明确要求城六区逐步降低公办学校寄宿招生数量和招生比例,公开公示寄宿招生的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录取名单等信息,到2020年寄宿招生将实行登记派位入学。
(七)严格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纳入属地区教委统一管理。
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以招收其审批机关所在区域内学生为主。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各区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各区要加大民办学校学籍监管力度,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就读。
全市统一规定民办学校招生要在5月26日至6月10日之间组织完成。
(八)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保持稳定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坚持五证要求,即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五证审核实施细则,并建立五证联合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