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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5 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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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大家一直关注的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8〕8号)等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丰台区实际,现就2018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继续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构建和谐教育生态,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入学政策

  (一)入学条件及要求

  1.凡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丰台区户籍或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丰台区(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丰台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随其父母在本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其父或母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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