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昌平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审核办法(5)
家长帮北京站
2018-06-05 15:23:15
五工作要求
1.负责联合复审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审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牵头负责;要严格执行审核标准,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组织业务精干人员负责“五证”审核和复核;要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昌平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审核工作作为重要考核依据,因审核不力造成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政府督查室、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区信访办要及时了解反馈群众需求;区维稳办要全程跟踪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3.任何单位或个人(含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依法追究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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