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安太元路学校招生登记通知 (2)
②挂户:全家户口薄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不予安排。
④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薄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建议③④情况,请家长尽快将孩子户口转回到与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实际户口所在地,到对口学校登记。
7. 两区交界处由历史沿袭形成的生源交叉地带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继续按历史惯例就近入学。
(三)招生程序
1、小学一年级
第一步:信息登记
6月4-8日未央户籍学区内学生(含区内拆迁)信息登记;
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到对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
6月19-22日各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第二步:录取步骤
6月19-21日:接收未央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及因城区改造原学区学校拆除临时居住在本学区内的拆迁过渡村民子女入学。
6月26-27日:接收未央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果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
6月28-29日:非未央户籍适龄儿童,首先接收购买住房但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如果学位有限,按照购房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其次,接收未购买住房户口也未迁入随迁子女,如果学位有限,先市内后市外,市内按照租房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市外按照居住证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接收。
第三步:统筹协调
6月30日-7月3日:如果学区范围内入学儿童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学校按照招生程序招满后,其余学生登记造册上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初中七年级
①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
②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招生程序与小学的录取步骤相同。
③在区外就读小学的未央户籍学生,返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月4-8日到学区对应初中学校登记信息。未在未央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初中,6月11-15日持“四证”和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居住证所在学区初中进行信息登记。
五、其他
1. 所有小学生入学注册登记后,学校将接收新生结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经审批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学籍,并按照规范要求统一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3. 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严格按照学区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合理编班。
4. 学校于5月30日将《太元路学校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示于本校门口,使家长明确学校的招生情况,确保2018年义务段入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5.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6月29日——30日本区户籍学区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日——5日非本区户籍政策照顾类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6. 学校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入校费等,也请各位学生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他人利用家长为孩子择校的迫切心理骗取钱财,请社会各界监督。
西安市太元路学校
2018年5月30日
特别提示:
1.凡因本来不符合入学年龄,而通过非法渠道更改年龄及身份证号码的,每位学生学籍档案都经过省教育厅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网审核,按“一人一籍 人籍一致”原则建立学籍。由此造成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等一切后果由孩子的监护人负全责。
2.凡提供的户口证明、务工证明、购房(房产)证明、劳务合同、居住证明、拆迁证明、流出证明、租房证明等,均应真实、合法、有效,如果属于虚假证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请各位学生家长认真、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的内容,了解新生入学的各项条款,根据个人情况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按时间节点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6月4-8日未央户籍学区内学生(含区内拆迁)信息登记;
6月11-15日政策准入类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各类特殊群体子女到对应学校进行信息登记;
6月19-22日各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证”。
4.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
6月29日——30日本区户籍学区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1日——5日非本区户籍政策照顾类与城区改造、拆迁过渡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5.学校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入校费等,也请各位学生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他人利用家长为孩子择校的迫切心理骗取钱财,请社会各界监督。
6. 招生工作负责人:
小学:刘老师:咨询电话:81048058转845。
中学:雷老师:咨询电话:81048058转801
西安市太元路学校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样表)
西安市未央区教育局:
现有我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其父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 单位工作,其母姓名 ,身份证号 ,现在西安 单位工作,均签有正规劳动合同(或已经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且在西安有稳定的居所(已经取得所购房屋产权证或签署了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目前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已无监护条件。
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