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山区幼升小特殊情况信息采集办法
2018年房山区幼升小特殊情况信息采集办法
特殊情况,如超龄儿童,非京籍中按本市户口对待的、父(母)是本区户籍而孩子无户口的,香港、澳门的适龄儿童,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等情况,监护人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义务教育办公室申领帐号后再上网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指导如下:
一、京籍超龄儿童、非京籍中按本市户口对待的,以及父(母)是本区户籍而孩子无户口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先到服务范围学校核实相关证明证件,填写《信息采集申请表》(学校提供)→学校盖章确认并预留学位→监护人在5月份规定的时间内,带《信息采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证件,到区义教办申领帐号→家长得到帐号后再上网进行信息采集,并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港澳适龄儿童,其父(或母)是本市户籍,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非京籍中的超龄儿童,监护人要在5月7日-31日期间持“五证”先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信息采集申请表》(乡镇、街道提供)→乡镇(街道)盖章确认“五证”符合条件→监护人在5月份的规定时间内,带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信息采集申请表》及户口簿等相关证明证件,到区义教入学办公室申领帐号→家长得到帐号后上网进行信息采集→通过乡镇网上确认后→再次上网打印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港澳适龄儿童,其父(或母)为非本市户籍,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证明证件材料直接到义教办审核→审核通过的申领帐号→上网进行信息采集,并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