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大兴区小学入学操作流程说明(3)
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社发局)提出审核申请,按照各镇、街道、社发局相关审核流程进行,并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展后续流程)
第二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入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端口进行信息采集,完善信息后到所在镇、街道负责审核部门通过网上系统审核。
第三步:通过系统审核的家长,持原有注册的账号、密码再次进入服务平台大兴区的【小学入学服务系统】端口,打印出带有“就读证明编号”的信息采集表。
第四步:具体时间以6月初学校公示的招生公告为准,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相关材料到区、镇教委指定的学校进行登记入学及审核;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小招办、镇教委协调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有资质的民办校就读。
第五步:2018年7月上旬开始,适龄儿童家长会陆续接到录取学校的短信通知(如因系统原因未按时接到短信,也可凭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五、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
超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到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社发局)提出审核申请,按照各镇、街道、社发局相关审核流程进行,并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展后续流程,具体咨询居住地所在镇街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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