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兴区林校路街道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审核实施细则(4)
(二)超龄儿童(2011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回原籍开具超龄证明。
审核部门: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办
所需材料: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提供《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林校路街道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等。
四、在京居住证审核标准
审核部门:林校路派出所
1、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连续在林校路辖区内持有公安派出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北京居住证(卡),北京居住证(卡)上的地址必须和实际现住址相一致,且实际连续在林校路辖区居住16个月以上(2017年1月——2018年4月)。北京居住证(卡)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前后不超过10天为有效)。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2、所需材料:监护人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北京居住证(卡)有效期内可以盖章。加强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五、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
审核部门: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办
(一)所需材料: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证明必须加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其他部门盖章无效)。格式统一按照林校路街道制定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