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怀柔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二)(2)
(一)城区入学方式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在城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需审核申请人与孩子一起,携带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明材料(以房产证、购房发票、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区教委划定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镇乡入学方式
审核申请人在镇乡有本区户籍或审核申请人有房屋产权的本市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需要审核申请人与孩子一起,携带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明材料(以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镇乡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具有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怀柔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怀柔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怀柔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本市非怀柔区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在怀柔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到区教委进行注册申请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通过北京市住房管理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合格后,需审核申请人与孩子一起,携带信息采集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就近到镇乡小学(不含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方式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审核申请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城区内有房屋产权的,可到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第六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城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的,到我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区教委审核确认后,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入学基本情况
2018年全区预测适龄儿童入学人数为3660人。其中,怀柔城区7所小学(怀柔一小、怀柔二小、怀柔三小、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怀柔六小、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约1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