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烟台市莱山区莱山实验小学招生简章(3)
家长帮烟台站
2018-06-07 14:22:25
4、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和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到我校报名。
(三)
适龄新生需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四)
招生当天,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需要带领适龄新生并携带以下证件进行报名:
1、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适龄新生常住人口登记卡);
2、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原件(必须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复印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内页)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