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心区实验小学招生公告(2)
说明:
1.网络报名后,审核通过的,由学校直接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需现场审核的,应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同时上交一套复印件(A4纸复印)。
2.凡未在区教育局申报学位和登记备案的新建楼盘小区,一律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业主子女入学就读。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可享受入学指标。未满6年的业主子女由天心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调剂安排入学。
4.持共有不动产权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5.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要在本批次生源排序范围内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
6.因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在外校入读一年级并注册全国学籍的学生,若重新入读我校一年级,违者将无法录入学籍,则只能回原学校就读。
五、招生程序
1.4月1日—15日,登录“长沙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报名。
网址:http://rxbm.csedu.gov.cn/
特别注意:请确保资料图片清晰、完整,全部按要求上传。
2.5月5日,通过报名系统向家长发出报名审核结果信息。
(1)网络审核回复“初审通过”的,无需再来学校上交资料。
(2)网络审核回复“待定”的,家长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好“报名表”,于5月26日(周六)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