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2)
六、办理入园工作对象与方式
(一)沪籍适龄幼儿(出生年月:2014.9.1—2015.8.31)
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13日(8:30——16:30)
1、公办幼儿园报名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沪籍适龄幼儿到地段所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按照“园所报名、对口录取”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如报名数大于招生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公示,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1)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入户的本地段常住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儿童本人)。
(2)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办理的本地段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儿童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沪籍适龄幼儿集中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
(1)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办理的杨浦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儿童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2)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3)持有2018年4月13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儿童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对象条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沪籍适龄幼儿均可自主选择报名。
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沪籍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民办园,报名时间为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