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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海沧区积分公示规则

家长帮深圳站 2018-06-26 15: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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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海沧区积分公示规则

  1.本公示以申请人子女的姓氏首字母拼音排序,不做分数高低排名。若姓氏为多音字的,请在对应读音处查看(例如:曾姓,请在C开头的栏目内查找);若在学生姓名栏出现多个名字排列的,表示同一个家长有多胞胎的情况。

  2.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并已在网上确认积分的申请人,积分公示格式为“**分”。

  3.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但未在网上确认积分的,或主动放弃本次积分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公示格式为“放弃”。

  4.根据《海沧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海教〔2018〕26号)规定,在海沧区购置新建商品房符合我区落户条件但尚未及时落户的随迁子女,此类对象积分公示格式为“统筹”。

  5.不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无法参加海沧区积分入学志愿录取,积分公示格式为“不符合”。

  温馨提示:

  1.如果您的孩子户口于2018年7月9日前迁入海沧区,请于7月8日-7月9日持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直接至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并忽略本次积分公示和后续的志愿填报,或直接撤销本次积分入学报名信息。

  2.今年,我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数超过了公、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在此,提醒各位随迁子女家长关注自己的积分情况,如果积分为“不符合”的,将无法进入我区的公、民办学校就读;此外,分数较低的也有可能无法进入任何公、民办学校。请以上申请人尽早做好准备,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入学,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7月13日左右将公布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和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志愿填报办法,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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