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8年幼升小有关居住证的相关问题
深圳市2018年幼升小有关居住证的相关问题
每年的升学前,家长们最担心的就是要准备的材料。居住证是非常关键的入学材料,得提早做好办证或签注准备,提前登记居住登记、缴纳好社保,不要等孩子到了上学享受教育政策的时候才发现居住证无效,现场办理或签注的话有可能因为居住登记、社保等条件不满足无法通过。涉及居住证的相关问题汇总如下:
1、没有办理社保,有营业执照能办居住证吗?
答:不能。
申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必须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者符合特区人才引进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同时,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指“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因此,有营业执照不能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办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请问我之前已有居住证,然后再来深圳申请新居住证该如何办理?
答:之前的深圳市居住证已经全部作废,市民要办理新居住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需要在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是同时满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
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
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3、怎样办理居住证续签?
答:居住证要每年签注一次,签注要符合社保、居住登记等条件。
持证人可通过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居住证受理点或者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使用认证账号进行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