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市天桥区泺新小学招生公告(3)
★对于适龄儿童监护人从事出租车和货车运营者,可提供下列手续:
出租运营手续:出租运营手续:驾驶证、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二代电子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或者上面两证合一的《出租车类别从业资格证》(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中心)、企业驾驶证明(出租车公司)、务工人员和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合法用工合同、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营运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车辆拥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公司拥有)。
货车运营手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驾驶证(驾驶证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车辆行车证(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证(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说明:截至2018年8月31日,在济南合法务工最近至少连续满一年。超过一年的给予加分。
对在济务工者: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给予加分;对务工单位在天桥区的给予加分;对单位缴纳“五险”或个人缴纳“社保”给予不同分值赋分。
对在济经商者:提供完税证明,营业地点在天桥区的给予加分。
(3)在天桥区合法稳定居住证明:
租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含缴费单据)。
说明: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前,适龄儿童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在天桥区购房或者租房情况,按照房产证、小产权购房合同(含缴费单据)、公租房(廉租房)合同、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社区或居委会开具的在天桥区居住最近连续一年以上的证明)等情况给予不同分值赋分。
购房或者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天桥区招生范围内。
期房或者未实际入住的,以在天桥区实际租房证明进行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