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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区2018年第二次民办学位申请指南

家长帮深圳站 2018-06-28 15: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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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于4月份启动了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现将录取完后还有学位空余的学校进行第二次招生,具体指引如下:

  一、招生受理对象及条件

  1.小一:

  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一:

  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申请材料准备: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二、学位申请时间及安排

  1.网上申请(小一/初一:7月2日10:00-7月9日18:00)

  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申请系统选择相应的民办学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家长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招生(民办)/初一招生(民办)”,按指引进入“龙华区民办学校学位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请。

  温馨提示:

  (1)在该时间段内申请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请。

  (2)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

  (3)小一/初一:7月9日18:00为网上预申请结束时间;

  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申请,逾期未申请的不予补申请。

  (4)已在4月份进行网上报名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再报名。

  (5)按空余学位录满为止,报名不一定能录取,不能被录取的不再另外协调学位。

  2.就读条件审核(小一/初一:7月11日-7月20日)

  新生就读条件应用市社工委“织网工程”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

  新生就读条件后台比对和审核后,由申请学校对各部门审核结果及核定分数进行复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出现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须按所报学校要求进行信息复核,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相关部门核验,材料复核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

  复核结束后,家长相关修改信息及审核结果不予采纳。

  3.公布录取名单(小一/初一:7月25日)

  家长到申请就读学校或登陆网上申请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4.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28日前)

  各民办学校(小一/初一:7月28日前)接受新生注册。

  家长按照民办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注册,不按时到校注册的儿童、少年,将取消该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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